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畜牧兽医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ofd
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112/t20211220_63850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