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分地区土地使用税标准
1
陕西省
根据2022年7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政发〔2022〕15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西安市1.5元至27元;
(二)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渭南市1.2元至18元;
(三)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1.2元至15元;
(四)县级市0.9元至10元;
(五)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7元。
2
宣城市
根据2022年7月21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城市中心城区和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2〕37号),税额标准为:
一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6元。
二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1元。
三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7元。
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
3
义乌市
根据2022年3月3日《义乌市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办法》(义政办发〔2022〕16号),按三级标准,税额标准如下:
第一级:诚信大道—310省道—义乌江—经发大道—香山路—城中西路—西城路—机场路—国贸大道—诚信大道合围区域及沿街店面,适用税额20元/㎡。
第二级:稠城街道、福田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除第一级范围外行政区域及江东街道、后宅街道、廿三里街道、城西街道、苏溪镇、佛堂镇、上溪镇、义亭镇行政区域,适用税额16元/㎡。
第三级:大陈镇、赤岸镇行政区域,适用税额12元/㎡。
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