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孙中岭代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结合当前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与冷链建设实际,将现阶段相关工作进展、未来规划整理如下,同时附上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冷链项目申报指南,为您提供 “成果参考 + 实操指引” 双重价值。
为解决农产品采摘后即时保鲜难题,2020-2022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重点发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期间累计支持 3.8 万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成 7.8 万个田头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冷藏库容超 9800 万立方米,相当于为农产品搭建了 “田间冰箱”,大幅降低果蔬等生鲜产品产后损耗率。同时,还针对性培育100个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市)与1000个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前者可依托区域产业优势辐射城乡市场、保障 “菜篮子”应急供应,后者则整合仓储保鲜、初加工、冷链配送等功能,让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流通更高效、更优质。
着眼于生鲜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分批次推进国家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已将 5 批共 105 个基地纳入重点建设名单。这些基地精准布局高附加值生鲜农产品优势产区,以现有冷链基础设施群为核心,整合冷链物流企业、仓储资源及上下游产业力量,形成 “点带面” 的冷链网络格局。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持续完善城乡冷链设施衔接,破解农村地区冷链覆盖不足、城市与乡村流通断层等问题。
商务部联合财政部从供应链端发力,先后印发两份专项通知推进冷链能力提升。一方面,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与中央厨房,让批发市场从 “集散点” 升级为 “加工配送枢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另一方面,聚焦冷链物流薄弱环节,提升干支线衔接效率,改善超市、社区便利店等零售终端的冷链环境,确保农产品从产地到消费者手中全程“低温护航”,进一步保障产品新鲜度与安全性。
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冷链物流需求,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 “互联网 +”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重点指导 110 个试点地区构建适配电商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与支撑保障体系,帮助农户掌握电商运营技巧、打通线上销售链路。在此基础上,2024年还指导电商平台开展金秋消费季助农惠农计划,通过直播带货、专场促销等方式,累计带动农产品销售超 300 亿元,既让优质农产品 “卖得好”,也间接推动冷链物流向更精细化、更贴近市场需求的方向发展。
后续将进一步加大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储备力度,围绕农产品主产区、特色产区的冷链需求,筛选储备一批具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同时,持续加大对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市)与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支持,通过政策倾斜、技术指导等方式,推动产地冷链设施从 “有” 向 “优” 转变,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与辐射范围。
结合现代物流 “十五五” 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充分吸纳委员代表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明确未来五年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发展的具体目标、重点任务与保障措施。在规划中进一步优化冷链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冷链物流与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 “冷链 + 产业” 协同发展模式,助力农业产业化升级。
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核心,指导各地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打破城乡冷链物流壁垒。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协同机制,推广先进冷链技术装备应用,培育专业化冷链物流企业,从 “设施建设”“技术升级”“企业培育” 多维度发力,全面提升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与效率,让冷链物流更好服务于农产品流通与乡村振兴。
为助力相关主体精准对接政策支持,现将2025年物流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及流程精简梳理如下:
大型冷藏 / 冷冻库建设:单体库容 2 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可扩大仓储规模,助力农产品错峰销售、提升附加值;
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含智能温控、库存管理系统改造及分拣、流通加工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竞争力;
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整合仓储、运输、配送等功能的节点项目,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保障生鲜供应。
手续完备:完成审批 / 核准 / 备案,取得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
资金合规: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信用良好:项目单位无严重失信记录,单位与监管单位责任明确;
进度达标:项目已开工,申报时主体工程未完工。
储备筛选:地方结合规划需求储备项目,按 “少而精” 原则筛选优质项目;
材料准备: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审批文件、土地 / 规划 / 环评等手续、自筹资金证明、信用证明等;
线上线下申报:线上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线下将纸质材料报属地发改部门;
逐级审核:属地发改部门初审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级发改部门,再由省级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审核与资金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终审后确定投资计划,财政部逐级拨付资金,按项目类型分别以国库集中支付或实拨资金方式发放。